2008/10/19

科技頑童沃茲尼克(沃茲尼克.史密斯 著)

此人在本書中宣稱蘋果電腦是他創造出來的。有沒有搞錯,我一直以為蘋果電腦是賈伯斯創造的,我一直把賈伯斯當英雄崇拜。這裡講的蘋果電腦指的是三十年前的第一代個人電腦。之前,電腦都還是龐然大物,必須要一整個房間才塞的下。這些龐大的電腦都很昂貴(以百萬台幣起跳);也很嬌貴,還必須吹冷氣。我作學生時,台灣還不富裕,全校只有電腦室的工作人員,可以陪著電腦吹冷氣,令我好生羨慕。

蘋果電腦是第一台可以放在書桌上的電腦,這開啟了一個新的時代;演進到今天,幾乎每個家庭都有一台電腦連上網路。人類生活的內容,大幅度的改觀。

書中提到作者四歲不到,他父親就跟他解釋電子學;七歲,父親就在家中教他電阻等電子零件,還教他電子,質子,中子。小學就學邏輯電路;十三歲就用邏輯電路作了一台加法減法器。我發現電子學根本是沃茲尼克的第一語言。一般人講第二語言(例如我講英語)都結結巴巴的,但是講第一語言(例如我講中文)都流利順暢,因為第一語言是從小就學的,配合兒童腦部的發育,在六至十二歲時,是學習語言的高峰。由於沃茲尼克從小就在家由父親教導電子學,配合其腦部發育,電子學已經與其腦細胞突觸結合在一起。

看完本書,終於了解,為什麼我沒成為電腦天才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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