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/10/23

真相夜線(豬瀨直樹 著)

我看的是漫畫版,由弘兼憲史畫作。

這套漫畫第五冊有一段講的是,麥克阿瑟為日本制定憲法的故事。當時麥克阿瑟先指示屬下起草日本憲法,用的是英文寫成。但是為了讓外界看起來是日本國會自發自主的制憲,所以秘密交給日本官員翻譯成日文。英文的憲法草稿中有一段文字是『freedom of press』,這段文字日本官員翻譯成『定期出版的自由』。日本官員將翻譯稿交給聯軍總部,聯軍總部請第二代的日裔美國軍官研究;而日裔美國軍官建議 freedom of press 應該翻譯成『新聞報導的自由』,也就是新聞自由。因此聯軍總部請日本官員修改日文版憲法草稿。

press 這個英文字當名詞時其意義,可以是 印刷廠,也可以是新聞輿論。日本官員回去討論後,為了官僚體系的利益,最後將 freedom of press 翻譯成『出版的自由』,然後送國會通過。因此日本憲法有 出版的自由,而沒有 新聞報導的自由。

書中指出,因為憲法條文的不同,造成日本與美國的差異。在美國,警察對於犯罪事件都會向記者報告;而在日本,官員都以保密義務,拒絕向記者透漏相關訊息。更進一步的是,日本官員更利用各種保密法律,拒絕新聞輿論的監督。

沒想到看漫畫也能學到憲法知識。不過漫畫都會加油添醋,改編史實;所以我也不確定故事是否為真。

順便,我也查了查中華民國憲法,其中有:
  • 第十一條 人民有言論,講學,著作及出版之自由。
  • 第二十二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,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,均受憲法之保障。
看來中華民國憲法也是有 出版的自由 而沒有 新聞報導的自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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